發表時間:(2016-08-18 09:14:06) 點擊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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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4338的本部分適用于軌道機車車輛電氣和電子設備電磁兼容性的發射與抗擾度。本部分考慮到了軌道機車車輛的內部環境和軌道的外部環境,以及其他裝備對設備的干擾,例如手提式無線電發射裝置。如果某端口用于射頻通信(專用的射頻器,例如轉發系統)的發送或接收,則本部分中通信頻率的發射與抗擾度限值并不適用。
本部分不適用于啟動或停止設備時的瞬態發射。本部分的目的就是定義有關傳導及射頻騷擾的電磁發射及抗擾度試驗要求的限值和試驗方法。這些特殊規定是對在GB/T24338.1通用規定的補充。
GB/T24338《軌道交通電磁兼容》目前包含以下部分:
---第1部分:總則;
---第2部分:整個軌道系統對外界的發射(正在制定中);
---第31部分:機車車輛列車和整車;
---第32部分:機車車輛設備;
---第4部分:信號與通信設備的發射與抗擾度;
---第5部分:地面電源裝置與設備的發射與抗擾度。本部分為GB/T24338的第3-2部分。本部分修改采用IEC62236-3-2:2003《軌道交通電磁兼容第3-2部分:機車車輛設備》(英文版)。
本部分與IEC62236-3-2:2003相比,其主要技術差異如下:
---在IEC 62236-3-2:2003中,表7中的浪涌試驗按IEC 60571的要求進行,現改為按GB/T17626.5的要求進行。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編輯性修改:
a)本國際標準一詞改為本部分;
b)用小數點.代替作為小數點的逗號,;
c)刪除國際標準的前言和引言。本部分的附錄A、附錄B為資料性附錄。本部分由鐵道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國牽引電氣設備與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78)歸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