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6-01-14 09:38:32) 點擊量: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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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申請:
為完善和規范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切實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根據國家產品安全質量許可、產品質量認證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國務院賦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能。對涉及人類健康和安全,動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環境保護和公共安全的產品實行強制性認證制度。根據國務院授權,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全國認證認可工作。
國家對強制性產品認證公布統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確定統一適用的國家標準、技術規則和實施程序,制定和發布統一的標志,規定統一的收費標準。
凡列入《目錄》的產品,必須經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認證合格、取得指定認證機構頒發的認證證書、并加施認證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和在經營性活動中使用。
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申請人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目錄》中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和進口商可以作為申請人,向指定認證機構提出《目錄》中產品認證申請。
申請人也可委托國家認監委注冊的強制性產品認證代理申請機構代為申請。
企業申請認證需準備哪些資料?
一般應提供以下文件:
1.申請人的證明文件
2.總裝圖、電氣原理圖、線路圖
3.關鍵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單
4.其他申請人需要說明的文件
5.申請人為銷售者、進口商時,應當向指定認證機構同時提交銷售者和生產者或者進口商和生產者訂立的相關合同副本
6.申請人委托他人申請《目錄》中產品認證的,應當與受委托人訂立認證、檢測、檢查和跟蹤檢查等事項的合同,受委托人應當同時向指定認證機構提交委托書、委托合同的副本和其他相關合同的副本;
具體產品所需提交的技術文件可參見該產品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的要求。
認證需要多長時間和費用?
答:按照《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十五條規定:指定認證機構負責受理申請人的認證申請,根據認證實施規則的規定,安排型式試驗、工廠審查、抽樣檢測等活動,做出認證決定,向獲得認證的產品頒發認證證書。指定認證機構在一般情況下,應當自受理申請人認證申請的90日內,做出認證決定并通知申請人。申請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統一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