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總局:《危險化學品企業重大隱患認定指導目錄(試行)》
發表時間:(2015-10-09 09:37:35) 點擊量:68
為進一步推動和規范危險化學品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三司起草了《危險化學品企業重大隱患認定指導目錄(試行)》,并于2015年9月6日公開征求意見,要求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有關單位于2015年9月16日前以書面或電子文檔形式進行反饋。
該《目錄》共列舉了48項重大隱患,其中包括“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未能提供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或者未在包裝(包括外包裝件)上粘貼、拴掛化學品安全標簽的”等內容,并提出以下幾點要求: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要根據轄區內化工(危險化學品)產業特點,制定轄區內的危險化學品企業重大隱患認定指導目錄和行政處罰標準。
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要高度重視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將本企業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所在地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認真開展危險化學品企業重大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檢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必須依法對相關企業予以行政處罰。
專家認為,該《目錄》整合了之前許多規定和國標的內容,再一次向企業提出明確要求。這些規定并非新增,而是重在強調,相當于為企業制定了一個自審的清單,使企業有據可循,幫助企業逐一排查內部隱患和疏漏。后期,地方還將針對這些條目制定具體的處罰標準,落實監督管理的工作。
近期安全事故頻發,各地安監也加強了查處力度,例如上海市于9月9日部署了深化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山東省在8月25日至9月4日期間對152家危化品運輸企業進行了重罰等。NTEK提醒相關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重大隱患認定指導目錄(試行)》逐一排除隱患,防患于未然,避免悲劇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