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既有化學物質第一階段登錄在即,您準備好了嗎?
發表時間:(2015-09-02 14:21:06) 點擊量:45
根據臺灣《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第三章、第十八條規定,生產或進口既有化學物質并超過100公斤每年,生產商或進口商需在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之間完成既有化學物質第一階段登錄。臺灣環保署將向完成第一階段登錄的既有化學物質發放登錄碼,作為生產商或進口商在出售或轉移化學物質時的憑證。
既有化學物質第一階段登錄將針對臺灣化學物質清冊中收錄的所有化學物質以及通過2015年的“既有化學物質審定”被認為屬于既有化學物質,但尚未列入清冊中的物質。登錄人在進行登錄工作時,需要根據化學物質的CAS號或官方流水號(Serial Number)確定化學物質標識,并提供化學物質制造與進口量級以及用途相關資訊。
值得注意的是,企業較為關心的化學標識保密及保密收費問題。臺灣官方表示,針對第一階段既有化學物質登錄將不收取化學物質保密費用,而同時也不會公開登錄人進行登錄的化學物質標識信息。考慮到高昂的保密費用以及龐大的既有化學物質數量,這一政策將為企業節省一大筆行政費用,而官方收取的既有化學物質登錄審查費用僅為100新臺幣/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