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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精細化管理-方法-特性-暢格供
管理的基本方法包括行政方法、經濟方法、法律方法和教育方法。
1、行政方法
行政方法指行政機構通過行政命令、指標、規定等手段,按照行政系統和層次,以權威和服從為前提,直接指揮下屬行動的管理方法。
特點:權威性、強制性、垂直性、具體性。
2、法律方法
法律方法指運用法律這種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范以及相應的社會規范來進行管理的方法。
特點:規范性、嚴肅性、強制性。
3、經濟方法
團體根據客觀規律,運用各種經濟手段,調節各方面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以獲取較高經濟效益與社會利益的管理方法。
特點:利益性、靈活性、平等性、有償性。
4、教育方法
管理的教育方法指團體根據一定目的和要求,對被管理者進行有針對性的思想道德教育,啟發其思想覺悟,以便自覺地根據團體目標去調節各自行為的管理方法。
特點:啟發性、真理性。
精細管理為整個企業運行的中心工程。企業要做強,需要有效運用文化精華,技術精華,智慧精華等來指導,促進企業的發展。
它的精髓就在于:企業需要把握好產品質量的特性、處理好質量與零缺點之間的關系,建立確保質量形成的體系,為企業形成中心競爭力和創建品牌奠定基礎。它的精密也在于:企業內部凡有分工協作和前后工序關系的部門與環節其配合與協作需要精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