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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介紹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是指因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處置危險化學品或危險廢物以及意外因素或不可 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而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包括大氣、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環境等的應急監測。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者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
應急監測是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至應急響應終止前,對污染物、污染物濃度、污染范圍及其動態變化進行的監 測。應急監測包括污染態勢初步判別和跟蹤監測兩個階段。
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流程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應急組織指揮機構應急響應指令,啟動應急監測預案,開展應急監測工作。
(一)污染態勢初步判別
1、現場調查
迅速通過各種渠道搜集突發環境事件相關信息,初步了解污染物種類、污染狀況及可能的污染范圍 及程度。
現場調查可包括如下內容:事件發生的時間和地點,必要的水文氣象及地質等參數,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名稱及排放量,污染物影響范圍,周圍是否有敏感點,可能受影響的環境要素及其功能區劃等;污染物特性的簡要說明;其他相關信息(如盛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容器、標簽等信息)。
2、污染物和監測項目的確定
優先選擇特征污染物和主要污染因子作為監測項目,根據污染事件的性質和環境污染狀況確認在環境中積累較多、對環境危害較大、影響范圍廣、毒性較強的污染物,或者為污染事件對環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特定項目,并根據污染物性質(自然性、擴散性或活性、毒性、可持續性、生物可降解性或積累性、潛在毒性)及污染趨勢,按可行性原則(盡量有監測方法、評價標準或要求)進行確定。
(1)已知污染物監測項目的確定
(2)未知污染物監測項目的確定
(3)初步判別方法的選用
為迅速查明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的種類(或名稱)、污染程度和范圍以及污染發展趨勢,在已有調 查資料的基礎上,充分利用現場快速監測方法和實驗室現有的分析方法進行鑒別、確認。可采用檢測試紙、快速檢測管、便攜式監測設備、移動監測設備(車載式、無人機、無人船)及遙 感等多手段監測技術方法;現有的空氣自動監測站、水質自動監測站和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等在用的監測方法;現行實驗室分析方法。
3、污染范圍及程度初步判別
根據現場調查收集的基礎數據、文獻資料以及分析結果,借助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動力學模型等 技術方法,必要時可依靠專家支持系統,初步判別突發環境事件可能影響的時空范圍、污染程度。
(二)應急監測方案編制
應急監測方案指跟蹤監測階段的應急監測方案。根據污染態勢初步判別結果,編制應急監測方案。應急監測方案應包括但不限于突發環境事件概況監測布點及距事發地距離、監測斷面(點位)經緯度及示意圖、監測頻次、監測項目、監測方法、評價標準或要求、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數據報送要求、人員分工及聯系方式、安全防護等方面內容。應急監測方案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規范性文件等要求進行編寫,并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過程中及時更新調整。
1、點位布設
采樣斷面(點)的設置一般以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及可能受影響的環境區域為主,同時應注重人群和生活環境、事件發生地周圍重要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及環境敏感點,重點關注對飲用水水源地、人群活動區域的空氣、農田土壤、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的影響,合理設置監測斷面(點),判斷污染團(帶)位置、反映污染變化趨勢、了解應急處置效果。應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動態及時更新調整布設點位。對被突發環境事件所污染的地表水、大氣、土壤和地下水應設置對照斷面(點)、控制斷面(點),對地表水和地下水還應設置削減斷面(點),布點要確保能夠獲取足夠的有代表性的信息,同時應考慮采樣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對突發環境事件固定污染源和移動污染源的應急監測,應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布設采樣斷面(點)。
(1)采樣斷面(點)的布設
水和廢水、空氣和廢氣、土壤和固體廢物等采樣斷面(點)的布設可參照 HI/T91、HJ 91.1、HJ 164、HJ493、HJ494、HJ 193、HJ194、HJ/T 55、HJ/T 166 和 HJ/T20 等標準執行。
(2)采樣斷面(點)的編號
采樣斷面(點)應當設置編號。因應急監測方案調整變更采樣斷面(點)的,在原斷面(點)之間的新設斷面(點)應依序以下級編號形式插號。
2、監測頻次
監測頻次主要根據現場污染狀況確定。事件剛發生時,監測頻次可適當增加,待摸清污染變化規律后,可適當減少監測頻次依據不同的環境區域功能和現場具體污染狀況,力求以最合理的監測頻次取得具有足夠時空代表性的監測結果,做到既有代表性、能滿足應急工作要求,又切實可行。
3、監測項目
監測項目設置參照“5.2污染物和監測項目的確定”
4、應急監測方法
應急監測方法的選擇以支撐環境應急處置需求為目標,根據監測能力、現場條件、方法優缺點等選擇適宜的監測方法,保障監測效率和數據質量。
在滿足環境應急處置需要的前提下,優先選擇國家或行業標準規定的監測方法,同一應急階段盡量統一監測方法。6.5.3 樣品不易保存或處于污染追蹤階段時,優先選用現場快速測定方法。采用現場快速測定方法測定的結果應在監測報告中注明。對于現場快速測定方法,除了自校準或標準樣品測定外,亦可采用與不同原理的其他方法進行對比確認等方式進行質量控制。
可利用相關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系統和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等作為補充監測手段。
5、評價標準或要求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按照相關生態環境質量標準、生態環境風險管控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或其他相關標準進行評價。若所監測項目尚無評價標準,可參考國內外及國際組織的相關評價標準或要求并在方案和報告中注明。
(三)跟蹤監測
1、樣品采集
(1)采樣準備及記錄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方案制定有關采樣計劃,包括采樣人員及分工、采樣器材、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必要的簡易快速檢測器材等。必要時,根據事件現場具體情況制定更詳細的采樣計劃。
采樣器材主要包括采樣器和樣品容器,常見的采樣器材材質及洗滌要求可參照相應的大氣、水、土壤等監測技術規范,有條件的應專門配備一套用于應急監測的采樣設備。此外,還可以利用當地的大氣或水質自動在線監測設備、無人機(船)等新型采樣設備進行采樣。
現場采樣記錄應如實記錄并在現場完成,內容全面,可充分利用常規例行監測表格進行規范記錄,至少應包括如下信息:
a) 采樣斷面(點)地理信息及點位布設圖,如有必要對采樣斷面(點)及周圍情況進行現場錄像和拍照,特別注明采樣斷面(點)所在位置的標識性構筑物如建筑物、橋梁等名稱;
b) 必要的水文氣象及地質等參數、周圍環境敏感點信息及樣品感官特征;
C)監測項目、采樣時間、樣品數量、空白及平行樣等信息;
D)采樣人員及校核人員的簽名。
(2)采樣方法及采樣量的確定
應急監測通常采集瞬時樣品,對多個監測斷面(點)應在同一時間采樣。采樣量根據分析項目及分析方法確定,采樣量還應滿足留樣要求。
具體采樣方法及采樣量可參照 HJT91、HJ91.1、HJ164、HJ493、HJ494、HJ193、HJ 194、HJ/T 55、HJ/T 166 和 HJ/T 20 等標準執行。
(3)樣品管理
樣品管理的目的是為了保證樣品的采集、保存、運輸、接收、分析、處置工作有序進行,確保樣品在傳遞過程中始終處于受控狀態。
1)樣品標識
樣品應以一定的方法進行分類,如可按環境要素或其他方法進行分類,并在樣品標簽和現場采樣記錄單上記錄相應的唯一性標識。樣品標識至少應包含樣品編號、采樣點位、監測項目、采樣時間、采樣人等信息。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樣品特別是污染源樣品應用特別標識(如圖案、文字)加以注明。
2)樣品保存
除現場測定項目外,對需送實驗室進行分析的樣品,根據不同樣品的性狀和監測項目,應選擇合適的存放容器和樣品保存方法。盡量避免樣品在保存和運輸過程中發生變化。對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的應急樣品,應分類存放,保證安全。
3)樣品運送和交接
對需送實驗室進行分析的樣品,應及時送實驗室進行分析,避免樣品在保存和運輸過程中發生變化。
對含有易揮發性的物質或高溫不穩定物質的樣品,應低溫保存運輸。
樣品運輸前應將樣品容器內、外蓋(塞)蓋(塞)緊。裝箱時應安全分隔以防樣品破損和倒翻。每個樣品箱內應有相應的樣品采樣記錄單或送樣清單,應有專門人員運送樣品并填寫樣品交接記錄單。
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性狀不明的應急監測樣品,特別是污染源樣品,送樣人員在送實驗室時應告知接樣人員樣品的危險性,接樣人員同時向實驗室人員說明樣品的危險性,實驗室分析人員在分析時應注意安全。
4)樣品處置
樣品應在保存期內留存對含有劇毒或大量有毒有害化合物的樣品,特別是污染源樣品,應按相關要求妥善處置。
2、現場監測
(1)現場監測儀器裝備
現場監測儀器設備的選用宜以便攜式、直讀式、多參數的現場監測儀器為主,要求能夠通過定性半定量的監測結果,對污染物進行快速鑒別、篩查及監測。
可根據本地實際和全國環境監測站建設標準要求,配置常用的現場監測儀器設備,如檢測試紙、快速檢測管和便攜式監測儀器等快速檢測儀器設備。需要時,配置便攜式氣相色譜儀、便攜式紅外光譜儀、便攜式氣相色譜/質譜分析儀等應急監測儀器。有條件的可使用整合便攜式/車載式監測儀器設備的水質和大氣應急監測車等裝備
使用后的檢測試紙、快速檢測管、試劑及廢棄物等應按相關要求妥善處置
(2)現場監測記錄
應及時進行現場監測記錄,并確保信息完整。可利用日常監測記錄表格進行記錄,主要包括:監測時間、監測斷面(點位)、監測斷面(點位)示意圖、必要的環境條件、樣品類型、監測項目、監測分析方法、儀器名稱、儀器型號、儀器編號、儀器校準或核査、監測結果、監測人員及校核人員的簽名等,同時記錄必要的水文氣象及地質等參數。
3、實驗室分析
樣品到達實驗室后應及時按照應急監測方案開展實驗室分析。在實驗室分析過程中應保持樣品標識的唯一性。7.3.2 在實驗室分析過程中做好相應原始記錄,遇特殊情況和有必要說明的問題,應進行備注
4、監測結果及數據處理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結果可用定性、半定量或定量的監測結果來表示。定性監測結果可用“檢出”或“未檢出”來表示;半定量監測結果可給出測定結果或測定結果范圍;定量監測結果應給出測定結果并注明其檢出限,超出相應評價標準或要求的,還應明確超標倍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的數據處理參照相應的分析方法及監測技術規范執行。數據修約規則按照GB/T8170 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應急監測報告
應急監測報告的結論信息應真實、準確、及時,快速報送。
1、報告形式及內容
(1)報告形式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報告按當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預案或應急監測方案要求的形式進行報送。
(2)報告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報告內容為應急監測工作的開展情況和計劃,分析監測數據和相關信息,判斷特征污染物種類、污染團分布情況和遷移擴散趨勢等,為環境應急事態研判和應對提出科學合理的參考建議。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報告編制原則:內容準確,重點突出;結論嚴謹,建議合理;要素全面,格式規范。
按應急監測開展時間,可分為應急監測報告和應急監測總結報告。其中,應急監測報告適用于應急監測期間,應急監測組向環境應急組織指揮機構報送監測工作情況;應急監測總結報告系應急監測結束后,相關應急監測隊伍對所參與應急監測工作的總結。
應急監測報告結構和內容總體上分為事件基本情況、監測工作開展情況、監測結論和建議以及監測報告附件等4個部分。事件基本情況概述事發時間、地點、事件性質、截至報告時的事態、已采起因、取的處置措施以及可能受影響的敏感目標等。監測工作開展情況主要包括應急監測的行動過程和監測工作內容。監測結論和建議主要包括截至當期報告編制時特征污染物和主要污染因子在各點位的分布特征,并結合其他信息分析污染團可能的位置和范圍預測污染擴散趨勢和對敏感目標的影響等,以及根據監測數據和有關信息的綜合研判,向環境應急組織指揮機構提出的參考建議,作為編制下一步應急監測方案的依據,符合應急監測終止條件的,可在報告中提出終止建議。監測報告附件主要包括污染趨勢圖、監測方法表、監測數據表、監測點位圖(表)、監測現場照片、特征污染物相關信息(通常只作為首期報告的附件)。
應急監測工作結束后,應編寫應急監測總結報告,主要包含事件基本情況、應急監測工作開展情況、經驗和不足、報告附件4個部分的內容。
2、報送范圍
按當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預案或應急監測方案要求進行報送
3、保密及材料歸檔
應急監測報告及相關材料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保密和歸檔。
三、合規服務
佳譽檢測作為專業的第三方檢測認證服務機構,具備CMA、CNAS等資質,其中環境檢測涵蓋水和廢水、空氣和廢氣、土壤和沉積物、噪聲和振動以及固廢毒性鑒定等領域,提供在線監測與比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應急預案、綜合執法專項監督監測與隨機監測、平臺線上檢測報告(京東,阿里,亞馬遜等)、職業衛生檢測與評價、環評、安評、環保驗收、排污許可證申報及證后管理等一站式環境服務。實驗室嚴格按照標準建設和管理,配備先進的儀器設備,擁有技術精湛的專業技術隊伍,具備豐富的行業服務經驗和雄厚的檢測技術能力,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向社會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權威檢測報告,為企業和監管部門提供全鏈條環境風險管理支持。歡迎聯系我們!


